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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rdf:RDF xmlns:rdf="http://www.w3.org/1999/02/22-rdf-syntax-ns#" xmlns:dc="http://purl.org/dc/elements/1.1/"><rdf:Description rdf:about="https://repozitorij.uni-lj.si/IzpisGradiva.php?id=178330"><dc:title>智能機器人是人嗎？</dc:title><dc:creator>Loi,	Chen Hwee	(Avtor)
	</dc:creator><dc:subject>人物之辨、機器人、正名</dc:subject><dc:description>在面對人工智能（甚至有可能是超智慧形式物）時，多數的儒家研究者是以「人」作為主詞的「智能機器『人』」之「名」來討論，並且由「人禽之辨」的義理來思考人與該物的倫理方式。但是，此種思考模式僅有「倫理判斷式」（對人）而已，忽略了古代儒家所兼有的「倫理描述式」（對物）脈絡，這將無法與時俱進地產生有效的論述。準此，本文先梳理出博物階段的古代儒者是如何面對客觀存在「物」，補齊對「物」的脈絡，以此避免僅以道德意識、道德能動性的角度來看人與「類人」的課題，即：不僅是以價值範導性來看「物」，同時也以客觀真實性來看「物」。雖然孔子對待物名時，是「以人為始」(human-based) 的綜合關係，所以兼有價值範導性（興觀群怨）與客觀真實性（鳥獸草木）的「正名」，但是，直到曾子、孟子和荀子時，已然是在「以人為主」(human-cen­tred) 的宰治基礎上，而各自有「成人」與「成物」的論述偏向。通過釐清古代儒者對於「物」之類別名的概念架構來「類族辨物」，以此作為辨物基礎，再看「物」之類別名的前概念階段、概念秩序、概念從屬關係及其演變過程，然後從兩種論述偏向的儒者類型，即「成人」與「成物」視角來看「人物之辨」之下人與人工智能的關係，或可探索出不同視角的倫理思考方式。

</dc:description><dc:date>0</dc:date><dc:date>2026-01-23 09:14:45</dc:date><dc:type>Članek v reviji</dc:type><dc:identifier>178330</dc:identifier><dc:language>sl</dc:language></rdf:Description></rdf:RDF>
